记者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13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据了解,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修订。此次积分落户政策修订遵循“连续稳定、精简优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积分政策试行期间全过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坚持政策导向不变、指标体系不变、赋分原则不变。继续有序推进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其中,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做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
据介绍,针对前期政策试行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指标存在核实困难、有失公平等问题,本着更有利于申报者的原则,本次修订优化了3个指标,精简了2个指标,调整了1类内容。
具体内容为:教育背景指标增加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职住区域指标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年龄指标避免年龄超过45周岁申请人分值的断崖式下降,进行梯度赋分。
同时,创新创业指标精简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倡导持续稳定纳税。减分项方面,明确涉税违法行为和行政拘留处罚“近5年”的扣分年限,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此外,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也同步予以修订。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工作流程方面,明确了在线审核、在线复查、在线查看积分排名等操作标准,申报审核“全网通办”;在落户公示方面,扩大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从仅公布个人总积分调整为公布个人各项指标详细积分。
据了解,公众可在5月13日至6月12日,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查阅政策具体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对各方意见持续跟踪、及时汇总、逐条研究,待征求意见期结束后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