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二)检录
1.赛前2小时开放检录。检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6:00—7:50;
2.运动员须正确佩戴号码布、计时芯片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
3.赛事采用分区起跑的办法,运动员根据参赛号前往相应的集合区域。如未正确佩戴号码布或未按要求在对应区域检录,裁判有权拒绝检录。
(三)发令
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出发顺序为: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
(四)计时办法
1.赛事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运动员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
2.在起点、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25公里、30公里、35公里、40公里、相关折返点及终点处设有计时地毯,运动员在跑动进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计时地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赛事采用号码布芯片,将在领取参赛物资时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无需退还。
(五)关门点和时间限制
为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比赛路线限时进行交通封闭,各段专设赛时关门时间,到达关门时间后,相应公里点的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运动员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赛运动员可到沿途收容站搭乘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存取包区域。
(六)收容方案(根据赛道实际情况确定)
各组别关门时间具体见下表(以发令的枪声时间为准)
注:如遇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
(七)衣物存取
组委会在比赛现场为运动员提供存衣服务(迷你马拉松除外)。存衣袋上必须插上与本人的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参赛运动员在指定区域凭号码布按号段进行衣物存取。建议运动员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运动员本人承担。比赛当天存衣服务于6:30开始,鸣枪前15分钟截止。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当日15:15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寄存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可于赛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组委会领取。逾期不领取,组委会将按照无人领取处理。
(八)补给站及医疗站点位置
(九)路线(赛道)标识
赛道上每1公里设有一块公里牌,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设置指示牌;距离终点1公里与500米处设置提示牌,终点设有醒目标识。
(十)饮料站的饮料桌排列顺序
组委会准备的饮料桌(蓝色)和饮水桌(白色)。
饮料/饮水站的桌子排列顺序为:饮料桌(蓝色)、饮水桌(白色)分类摆放。饮水/用水站的桌子排列顺序为:饮水桌(白色)、放置吸水的海绵块桌(黄色)分类摆放。吸水的海绵块放置在不锈钢或塑料托盘内。
(十一)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前颁发的《参赛指南》(在赛前领取参赛物品时发放)。
(十二)赛事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三)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有权中止运动员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运动员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人员取消赛事成绩、禁赛1-2年或终身禁赛等处罚:
1.以虚假年龄、虚假身份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运动员携带非本人芯片,或一人同时携带2枚及以上芯片参加比赛。
3.多人交替替跑,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抢跑等违反规则行为。
5.关门时间后,不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完成比赛。
6.不按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汽车、地铁、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完成比赛。
7.重复通过终点或利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8.私自制作、涂改、遮挡号码布。
9.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比赛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10.出现不文明行为(在任何区域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1.隐瞒自身健康状况以及提供虚假报名信息。
12.其他违反赛事规定、影响社会安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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