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地铁公司”)成立于1970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国有大型地铁专业运营管理企业。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和“畅通北京,让首都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围绕建设“平安型地铁、人文型地铁、高效型地铁、节约型地铁、法治型地铁、创新型地铁”的目标要求,努力打造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和国际最先进水平的首都地铁,不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运营服务水平,全力履行好首都地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积极输出管理、扩大行业交流合作和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政府信赖、乘客满意、社会好评、同行称赞。公司综合实力在国际地铁行业协会CoMET组织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
为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专业化、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
1.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副经理
2.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副经理
3.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分公司副经理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总工程师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及公司党政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履行好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于碰硬、敢于破难、敢于创新、敢于担当,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执行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决议。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敢于斗争,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45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北京市市管企业中层副职领导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或担任下一层级正职职务满3年,未满3年的担任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累计满5年。对现任职务层级不明确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对应职务层级。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调研员或相当层级职务;或担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满3年,未满3年的担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和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累计满5年。
以上两类情况之外的报名人员,应现任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管理职务满3年。
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2月15日。
3.具体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地铁公司公开选拔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说明书及招聘条件》(附件)。
附件:北京地铁公司公开选拔中层副职领导人员职位说明书及招聘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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